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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到底代表什麽?

大選加公投總算落幕了,長久的喧囂總算又有恢復平靜的感覺,不用再看到新聞中充斥著各樣的算計和權謀,感覺還真是不錯。 以這次的公投來說,雖然我個人是不贊成同性婚姻一派,但其實我一直認為應該會是五五波的差距。沒有想到沒那麽贊成同性婚姻、性平教育的票數比想像中的多那麽多。但說真的,我認為隨著時代的變遷,早晚多頭幾次,他們所希望的同性婚姻的這個潮流早晚會實現的,所以也沒啥好開心的。 但讓我比較訝異的是有些人的反應 ... 像是下面這一篇的連結: 劉維人/公投結果「不符民意」——為何我們還需要公投? 在評論這篇文章之前,我要再重申一下我自己的立場。 我反對同性婚姻,因為這是上帝不喜悅的事情 。這邊會有兩個問題: 第一,為什麽基督徒可以因為自己的經典,就來決定其他和非基督徒相關的政策? 坦白說,我並沒有覺得同性婚姻相關法案通過就是世界末日,對我來說,上帝的國和世界的國本來就是分開的,耶穌說:「 我的國不屬乎這個世界 」。所以就算法律通過,國家認為這是合法的,對我來說並沒有什麽影響。但是,當你要問我我的立場的時候,我只能說, 我是基督徒,而我的主不喜歡這樣的事情 。所以要嘛不要舉辦公投,或是不要來問我,不要我表達自己的意見,不然的話你只會得到我這樣的回答。當朋友或是同事都很OK,但你不要希望從我口中得到這是上帝喜悅的這樣的回覆。 約3: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第二,基督徒不是說上帝是愛嗎?為什麼阻止人家相愛呢? 對不起, 神就是愛,這意味著不討上帝喜悅的事情就不叫作「愛」。 不過這部分會牽扯到聖經的討論,而非這篇討論的重點,所以以後要談聖經、信仰的時候再說。 回到劉維人先生的文章。 劉先生在文章中提出了三個論點。 第一,公投能夠滿足人類政治參與的需求。 這部分沒什麽意見,雖然我不認為民主制度真的是好的制度,但民主制度的精神就是信賴人民大眾,相信在群體之下不會有太錯誤的決策,而所謂的公投就是這種想法的展現,賦予人民直接和政府對話的橋樑與平台。我沒那樣贊成民主是因為我不認為民眾聚在一起所做的決定就是好的,我相信同婚陣營在這次公投後應該和我有類似的看法吧 ... 第二,增設配套制度,降低公投違憲及偏離選民偏好的問題。 然後在文章中提到各式各樣的假資訊議題等。我不否認護家盟是一個很討厭的組織,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