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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東路禮拜堂建堂紀錄

這篇文章純粹作個記錄,因為我小時候一直有件事情不明白,為什麽當年吳勇長老和盧淇沃牧師談好教會建堂的土地問題後(詳見吳勇長老的見證集),居然會冒出和土地銀行的糾紛。下面是蘇義雄長老的紀錄,原始文章在 南京堂的網站上 。 知恩‧感恩‧報恩 蘇義雄 2017.11.19   1950年美國佩帶聖經會臺灣分會負責人盧淇沃牧師,回應吳勇長老從神而來的異象, 將他向日產管理處(隸屬臺灣省財政廳)所承租土地的使用權,無條件讓與許昌街青年團契興建禮拜堂。 終於在1953年6月14日建立「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約在同年, 政府為管理所有公有土地,乃指定土地銀行成立「公產代管部」(現國有財產局之前身)負責規劃處理,約在1955年公告「凡佔用公有土地者,均可用優惠價格承購所佔有之土地」。 同工們依規定進行購地。 無奈該基地已於數月前,公產代管部主事者劃歸土地銀行「管有」而喪失購地權。 1963年本堂在順服掌權的理念下,與土地銀行簽定兩年換約之租約,且補繳過去十年之租金。 1950年代,本堂周遭甚是荒涼,人煙稀少、交通不便。但弟兄姊妹盡心竭力廣傳福音,主不斷將得救者加給教會。隨著經濟成長,此地區呈現一片繁榮,銀行、辦公大樓等林立,地價揚昇。1980年後,土地銀行提出「拆屋還地」,因前述之情結,本堂不予同意。經多方溝通看似有眉目,但總缺臨門一腳,土地銀行乃於1991年7月31日向法院提出訴訟,多年纏訟後,於1995年5月29日在高等法院簽訂和解筆錄與契約。其後,雙方依契約商討建築藍圖,1998年7月確定後,土地銀行向臺北市建管處申請興建大樓,殊不知捷運局早已規劃,利用禮拜堂之基地(屬公有土地)作為捷運出口與相關設施,以致建案遭退回。在蔣乃辛議員多次協調下,土地銀行決定退出;而由本堂與都發局、捷運局談妥聯合開發案。土地問題在弟兄姊妹迫切禱告及同工們多方溝通下,土地銀行終於將該基地公開標售(標單附上和解契約),亞昕建設公司在瞭解本堂訴求後取得該基地,2011年2月完成共構大樓,本堂依約價購871建坪,再度於2011年10月1日在原址(指擬拆建之堂址,下同)設立「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   自1995年與土地銀行和解至2011年間,神一步步保守引領,以致聚會人數,同工人數及奉獻上均有非常顯著的成長。再者,1996年前,本堂只擁有原址的地上產權,但之後,在諸多緣由下,陸

聖潔的上帝、公義的上帝

這篇文章主要是回應下面這篇文章。 同志基督徒和支持同志平權的基督徒,就不把上主的聖潔和公義放在眼內嗎? 作者在本文中,試圖要處理兩個問題,那就是 上帝的聖潔 指的是什麽?以及 上帝的公義 代表的又是什麽?首先我們從上帝的聖潔開始。 作者引述了陶恕博士以及陳思豪牧師的看法,分別記錄在下面。 聖經中所指的「聖潔」是指道德上的完美,是一種積極的氣質,包括良善,憐恤,清心,毫無瑕疪及敬虔,聖經每次提到神是聖潔時,都是指神是慈悲,憐憫,潔淨無瑕,又神聖的。用來形容人的時候,當然不是指像神那樣完美無瑕的聖潔,但卻仍是指那種積極的,正面的聖潔或神聖的氣質,而不是一種消極的,表面的宗教虔誠。 陶恕博士 「聖潔」的本質意義其實是「分別出來」。基督徒被稱為「聖徒」的時候,並不是指基督徒很了不起很偉大金光閃閃瑞氣千條;是指,基督徒是被「分別出來」歸給上帝。不是因為基督徒很棒所以被「分別出來」;頂多只能理解成,是因為被「分別出來」,所以接下來被要求、期待要有很棒的表現。故「聖潔」若翻譯成「神聖」會更為貼切,因為「聖潔」會讓人注意到「潔」那邊去。(這是聖潔基督徒對自己的第一個誤會) 陳思豪牧師 陶恕博士我不太認識,但是古亭長老教會的陳牧師倒是曾在一個朋友的告別式上聽過他的講道。作者進一步的闡述,在聖經中的聖潔,其實代表的是「分別」,是「神聖」,是「屬上帝的子民」。我們不應該把重點放在「潔」的部分。 以我個人來說,我同意這些人立場的前半部。 聖潔最重要的定義,在於我們是分別出來,不屬乎世界,乃是屬上帝的子民。 我也百分之一百同意,當我們在翻譯 Holy 的時候,翻成神聖是不錯的,也應該比聖潔更貼近。我不同意的點在於:「 當我們違背上帝的心意時,我們怎麼敢在上帝面前說自己是無罪的,是屬於上帝的呢? 」 來看看掃羅和大衛的例子。當上帝吩咐掃羅去除滅亞瑪力人的時候,根據撒上15章的記載:「 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掃羅到底犯了怎樣的大錯讓上帝如此的生氣?更何況,他還有冠冕堂皇的理由:「 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神 」雖然我必須說這怎麼看都是藉口,但聽起來應該沒有很嚴重。可是上帝的回應是什麽? 撒上15:22-23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 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