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分享~耶利米 v.s. 烏利亞
經文: 耶利米書26:20-24 20 又有一個人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是基列耶琳人示瑪雅的兒子烏利亞,他照耶利米的一切話說預言,攻擊這城和這地。 21 約雅敬王和他眾勇士、眾首領聽見了烏利亞的話,王就想要把他治死。烏利亞聽見就懼怕,逃往埃及去了。 22 約雅敬王便打發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帶領幾個人往埃及去。 23 他們就從埃及將烏利亞帶出來,送到約雅敬王那裡;王用刀殺了他,把他的屍首拋在平民的墳地中。 24 然而,沙番的兒子亞希甘保護耶利米,不交在百姓的手中治死他 。 上述這兩個名字對基督徒來說應該都非常熟悉,不過要先特別說一聲,這裡的烏利亞並不是那位拔示巴丈夫赫人烏利亞,而是另外一位。附帶一題,聖經中還有其他叫做烏利亞的人(參考王下16:16、尼3:4) 這段經文在描述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名叫做烏利亞,他奉上帝的名傳講預言,描述耶路撒冷城因著百姓的罪要遭受到怎樣的攻擊跟危險。想當然耳,耶路撒冷的君王和眾首領並不喜歡聽到這樣的預言,因此他們就想要殺烏利亞,所以烏利亞害怕就逃往埃及了。故事的結局是,烏利亞從埃及被引渡回到了耶路撒冷並且被殺。 先知,這群奉上帝的名傳講信息的人,會害怕,這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就像以利亞聽見耶洗別的索命宣告,他也跑了。雖然以利亞和烏利亞這兩個利亞的下場不同,不過一樣的是,他們都是逃跑的先知,換作是我這個基督徒,也應當是在現今這個年代宣告上帝心意的人,我會跑嗎? 現在的基督徒,或許沒有那種生死存亡的壓力(伊斯蘭叫的地區除外),但老實說,我覺得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大。以最近的一個事件為例。台大社工的學代會在討論要不要以學代會的名義出面參加今年的「同志大遊行」。如果我是當中的學生代表的一員,我該怎麼作?聖經中明確的定義「同性戀是罪」(well ... 因為跟靈修分享無關,這裡就不處理所謂同志神學的問題),按著基督徒的立場,我作些什麼呢?退席以示抗議、獨善其身;或是表達說以學代會的名義參加不妥。從網路上的消息來看,有一個基督徒表達了他的立場(以個人名義參加OK,但用學代會的名義不妥),下場是被群起圍剿,戰火甚至燃燒到了台大校園團契。攻擊不只來自於外面的人,也來自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如果是我,該怎麼作呢? 難,真的很難。特別是,當過去我們信仰和普世道德價值觀相近的時候,我們基督徒作見證、堅持立場似乎很容易;可是當普世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