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心得:舊約的上帝真的對外邦人很殘忍嗎?

馬吉安的答案應該:「是的」,所以他才會編出只有新約的聖經。之前在教會交主日學的時候,上到舊約歷史書的部分,又讓我重新思想一遍這個問題。上帝偏愛以色列人,甚至說:「他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民23:21)」,天曉得再過幾章就發現以色列當中有淫亂的事情發生。可是對於外邦人呢?上帝是否對外邦人過於殘忍,以致在舊約不斷的使用「除滅」的字眼。對基督徒來說,這真的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特別是一天到晚在講「愛」,我們又不能不回應這個議題。當然如果採取想是馬吉安的做法就簡單多了 ...

在舊約歷史書裡面,我注意到了下面的經文。

王上8:41-43 「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名從遠方而來,(他們聽人論說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向這殿禱告,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着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

這是所羅門在建殿完成後所作的禱告,令人訝異的是他居然為外邦人禱告。驚訝於這個發現,我重新去找了所羅門時期的聖殿,發現我居然找不到外邦人院。這讓我重新反思,在舊約的時代,似乎外邦人並不會被拒絕在聖殿之外,所以是不是以色列人根本一點都不重要,都能來到上帝的面前。

舊約中有多個外邦人得著上帝的稱讚,在耶穌的家譜中就記載了耶利哥城的喇合、摩押女子路得,長大麻瘋的乃縵也願意來認識上帝,所以重點不是是不是以色列人,而是願不願意來認識這位上帝,並來朝見祂、信祂,以祂為神。基督徒常用各式各樣的方法來談罪,但最近我一直覺得,罪其實就是不認識神。所有罪引出來的惡行,不過是因為人不認識上帝,不把上帝當作上帝之後才會有的行為。如果真的相信上帝,又怎麼敢惹動上帝的怒氣呢?

約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不管新約或是舊約,凡是願意親近上帝、認識上帝、相信上帝的人都能得著祝福。就算是以色列人,只要不信上帝,上帝依然是就叫大地張口吞吃了他們,就是神人不聽上帝的話也會被獅子吃掉。反過來說,就算是外邦人,只要願意來認識上帝,沒有不得上帝喜悅的。當然,律法由摩西傳下來,外邦人要認識上帝還是要透過以色列人,如果以色列人自己都不相信上帝、離棄上帝,又有誰來宣揚上帝的名呢?

最後,回到一個問題,上帝真的禁止和外族通婚嗎?

出34:16 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她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她們的神行邪淫。
申7:3-4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上帝看重的是以色列人會不會遠離上帝去侍奉別神。所以我不認為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後面所記載的事件是上帝的心意。當然,這些行為可以看作是專心要跟隨主的表現,但我不認為這是律例。令人遺憾的地方是,對猶太人來說,他們把這些提到了律法的高度,所以在耶穌的時代,他們死守這一切的律法還以為能得到上帝的稱讚,卻沒想到上帝真正的心意。

瑪拉基書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回應,正是上帝對祂自己心意的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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